图书馆打印复印服务使用规定
为规范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打印复印服务的管理,特制定《图书馆打印复印服务使用规定》。
一、 服务对象:本校师生。
二、 服务时间:
周一至周六 8:00---22:00;
周日 8:30---16:30。
三、 收费标准:打印、复印 A4纸0.15元/张,A3纸0.30元/张。
四、 收费方式:校园一卡通实时扣费。
五、 使用要求
1.请爱护设备,不得人为故意损坏;
2.严格按照操作方法使用,如不熟悉使用方法,请咨询多种服务室;
3.如使用过程中发现复印机缺纸、设备运行故障等现象,请及时告知多种服务室,切勿擅自处理;
4.使用时请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规定,如产生不良影响,由读者自行承担责任;
5.如因读者个人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设备损坏,应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;
6.设备所在室负责开关机、巡视设备运行状态;多种服务室负责添加纸张;系统技术部负责设备维护;
7. 本规定解释权归图书馆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